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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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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masao.tw
上市櫃公司的老闆不是經營者個人,而是股東,花股東的錢給員工算好公司?我不這麼認為

舉例來說員工薪水20,000*40個月=800,000
董事薪水2,000,000*40個月=80,000,000

董事有理由反對嗎?當然沒有,公股董事因為領的要繳給公家,當然沒差,但反過來想,虧股東爽員工,對股東公平嗎?


你知道這樣嘛!!
大老闆亦是大股東, 難道不知道嗎? 那麼心甘情願發一個超過業界幾倍的水準?? 又不是搶人材.
當然不甘願. 但沒辦法, 公司章程早就定立好要怎麼發放獎金了. 又不是說改就改的東東.
舊 2022-01-04, 03:4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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