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吧!!有沒有肇事責任 通常是製作資料說的算。美其名 叫做初判表。
其實台灣還沒有科學方式去。判斷。大部分都是隨便弄一弄。反正 我警察行政裁量權最大。
所有有一些XX會要繳錢的。被法院認證的法官打臉。
說好的司法改革。我看在等30年吧。現在撞到人,只要對方沒有死亡,或是重傷害。
台灣法官 檢察官都是很nice
一定會出現在判決書的文字 有些幾乎是COPY在貼上。
要看被害人 受傷程度。
很少有6個月的。大部分都是落在20天以上60天。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 很便宜的。
當然和解 就不起訴啦
爽吧。
如果A到是機車。更不用怕。機車折舊 耐用三年。修理費 超過3萬元。
幾乎一定跟你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