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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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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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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ON_LIN88
我覺得,酒駕被抓一律20年起跳不得以任何條件緩刑,褫奪公權終身,
酒駕肇事一率死刑且需公開執行,必須一年內執行,不然法務部長同罪。

台灣不缺人,當然更不缺人渣。

沒有上面這樣,鞭刑那些都沒用,沒入車輛或關個幾年都沒用。

你忘了加一個要件
此法條不適用dpx 全體黨員
不然再一千年也不會過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1-12-28, 08:15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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