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我覺得是共同體, 沒有很會違規且同樣觀念的"足夠比例人民"怎麼會選出這種觀念的官員.

早說了~ 忘了哪串, 要改違停, 基本上要重騎樓產權, 路邊人行, 整個打掉重來, 才會面面俱到.

從房地產所有人, 到各種用路人, 最終法規與官員/公務執法人員, 沒有一個無辜.
舊 2021-12-24, 06:37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