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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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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VPN主要就這幾條:

第四十一條 國家建立信息跨境安全網關,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
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資訊予以阻斷傳播。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用於穿透、繞過資料跨境安全閘道的程式、工具、線路等,
不得為穿透、繞過資料跨境安全閘道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技術支援、
傳播推廣、支付結算、應用下載等服務。
境內使用者訪問境內網路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條 個人和組織違反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其暫停相關業務、
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十一)信息跨境安全網関是指阻斷訪問境外反動網站和有害資訊、
防止來自境外的網路攻擊、管控跨境網路資料傳輸、
防範偵查打擊跨境網路犯罪的重要安全基礎設施。

新關鍵字: 信息跨境安全網関
【网络民议】为GFW正名?今后“翻墙罪”要有法可依了?
     
      
舊 2021-12-04, 09:25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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