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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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dry2002
我老婆的好閨蜜 沒結婚
在南部的某大工廠上班
之前公司不穩定時 兼職當HR主管+廠長
每天常常忙到9-10點下班
結果一個月薪水不到5萬
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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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就該走了~ 這樣說很簡單, 實際上怎麼做, 別人也無法保證.
我昨天也在廠房跟一個台籍主管還有3個外勞搞到最後, 寒風中只有薄外套(這是自找的).
沒想說太陽下山會起風, 而且外務居然沒有先弄完 =.=
BALA我的意思就是說, 把工作群裡面, 做得差, 做得少, 成效質與量都不好的.
他們部分獎金挪給做得多, 做得好, 成效質與量都比較穩定的工作者.
當然這個很難啦, 三個和尚沒水喝是一種人性.
白話文: 準時下班的那三個台籍獎金剝奪, 給留下的這三個外勞.
我這個人的確很惡質吧? 所以這是不可能的, 這樣一做, 那位主管之後就難做了.
所以打算是我掏腰包給那三位外勞, 台籍的原本不增但也不減 (我是很想減他們).
有差別待遇, 才是我認為的公平, 沒道理你考60分, 但因為是台灣人要給80感覺良好?
這觀點絕對是引起眾多反彈, 但就坦白講, 突然想到原住民加分機制 XD
受不受歡迎隨便, 我要把事情做好, 需要能做的人, 不差別待遇, 我靠什麼吸引人?
靠個性嗎? 別鬧了.............................................
只是計算上絕對要公平, 不能做了十分, 我只給5分, 十分就是十分.
PS.
我曉得準時下班沒錯, 但國外有聖誕新年, 案子沒有完成?
所以說勞工思考, 案子責任者思考, 當然是完全不一樣的!
BALA你覺得我寫太長, 來精簡版: 公司裡面肯定有沒你老婆歸密那麼認真的.
砍掉那些人, 把錢給真正很努力做的人(AKA, 你的老婆歸密), 那是我認為正確的.
如果是我可以裁決, 我就會這樣做, 做得多, 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