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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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不是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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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呈附三家估價單,讓執行長決定,按照簽呈辦理?
真不行就偷錄音吧?(不過偷錄音好像不能當呈堂證供?)
如果不留下證據,初四以後就是你背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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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學校要設新校區,新校區搞了好幾年還是失敗。
前後投入金額不知道幾十億?!
有天董事會上董事就開砲,激情四射,感覺有人要被法辦了?!
總務長就拿工作日誌出來,說幾月幾日奉創辦人指示,
什麼方案,創辦人寫的條子等等相關證據。
然後,然後董事就閉嘴了。(創辦人是我校神主牌,
一切物理、精神攻擊無效化。)
創辦人耳根子軟,受到一堆阿撒布魯的人影響,有些
決策在事後看的確是不太好。她圓寂以後,據說她交待
的董事會董事長、校長人選、組織人選,開完董事後完
全不一樣…
年輕的時候都以為交辦工作照做就好了,什麼工作日誌只是
浪費時間。被坑只是嘟嘟好……
社會上例子,長榮創辦人去世,生前做的安排,顧命大臣
造反,接班人不是原來說好的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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