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3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我不曉得在座的

有多少人打過官司

光是庭審前的開庭討論

到一審結束都要跑好幾次法院

如果還上訴 不知道房子哪年哪月才能修好

建議就用樓上的工班修屋頂

自己買包材保護

真的被施工傷到裝潢 施工完後告樓上賠償

別還沒施工又拖時間



+1

先發存證信函,大意是原告已提供被告有AA制或被告出[保護工程]的費用,如被告修復完畢後有造成原告毀損,原告得依毀損證據提出保障自身財產之訴。

如要被告履行[維修義務],被告也有告知原告要撤離家具,這部分原告也應配合被告。

PS.
個人是想到,原告做好保護措施後,交由被告判定;但可能會演變成原告因保護不足造成施工拖延。

已經是法院判決也就是2方都是輸家,曠日廢時且關係惡化也是無可避免....
舊 2021-11-22, 05:10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