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CVincent
https://m.facebook.com/nt/screen/?params=%7B%22note_id%22%3A10158315873029022%7D&path=%2Fnotes%2Fnote%2F
按照外國人研究:
行人遭到時速50公里車輛撞擊,死亡率85%
該路段限速70km,若機車騎士以70km撞車,就是重傷或者死亡。
動能的定義為物體質量的二分之一乘其速度的平方
KE=mv2/2
如果C是輕卡車(1.8∼6噸),開速限70公里,
動能:
(1.8噸*70公里平方)/2
至
(6噸*70公里平方)/2
如果道路設計不改,下次事件A車駕駛遇到按速限撞上來的C卡車,死亡率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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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70KM/H 的大車開過來到至近的位置還敢伸頭的你做什麼路給他都一樣會去死啦
眼睛裝在口袋裡開車?
爭論的地方在於
1.有沒有確認路口淨空?
2.有確認為何還會碰撞?
新聞整理的影片明顯看到明明在更近的距離內還有兩輛車
但這兩輛車的動線並未受到影響,足證在適當的時速下,這樣通過是安全的
那怎麼撞的?影片不就告訴你了?他飛得太低
去看看上次台南那起 BMW 試車直行撞死豐田轉彎車的判例就知道嚴重超速在肇責判斷上要佔多重的比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