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結論也有一個盲點,如果騎士70是以公里速度騎乘時 機車跟B車不在同一車道上
所以上不可能視野一直被遮住 保持70公里的時速撞上
以這案例行車紀錄器 來看 撞擊時 B車跟賓士的距離仍有50公尺以上,代表賓士跟機車
發現對方時 雙方的距離 一定大於這距離 如果70公里時速下在這種距離扣掉最快反應時間約15公尺 (當然每人反應不同 速度不同時視線視野也會不同) 還有35公尺距離減速 最後撞擊時車速應該不至於會到一定致命的程度
200公里時速就沒什麼好講的了 光扣掉人體反應時間就少掉40公里了 再加上高速時的視線縮減因素 搞不好100公尺距離都還不夠騎士啟動煞車反應
引用:
作者flycr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TrafficSafeAssociation
內有針對此事故的完整專業分析,有興趣的朋友建議看看
============轉貼內文===========
(刪)...那是不是遵守速限,車禍就不會死了呢?答案就是否定的。因為該當路段的速限是70公里,ABC連線還是可能發生在猝不及防的位置上。而同樣依照OECD撞擊曲線來看,70公里交叉撞的生還機率是近乎為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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