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飛俠
就業服務處有一個台灣就業通的網站,你要在那個網站註冊,然後在承辦人員面前排三家按應徵,
兩星期後再回去報到,之前應徵的如果都槓龜就會開始發第一個月的錢給你,
以後每個月要定期回去辦失業再認定,才會發下一次的錢,
回去辦再認定時要附上兩次求職記錄,除此之外,
前面的台灣就業通還是要再挑兩個職缺當場按給承辦人員看。
不過你有提到你快60歲了,因為45歲以上可以多3個月,所以應該最高可請領9個月。
但是說到這個失業再認定流程,就有一些牢騷要發了,首先台灣就業通網站上看得到的職缺,
幾乎都只有適合職場菜鳥或出社會才幾年的基層缺,根本找不到適合中年失業的缺,
明明沒有用你還是得隨便挑兩家按,而且還不能先按,一定得當場按給承辦人員看
(這點我覺得有夠無聊,想說前一天先按好可以節省時間,結果還規定一定要當場按)
另外就是自己附的求職記錄,除了要填寫你在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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