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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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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老飛俠
......43......另外就是自己附的求職記錄,除了要填寫你在幾月幾日透過什麼管道應徵以外,
最沒道理的就是還要填寫你應徵後幾月幾月幾點幾分打電話跟誰詢問過應徵進度
(你沒看錯:附104投遞履歷的證明不行,一定要有電話記錄,連幾點幾分都要寫 )...



不知是不是就業站的差別
我聽到的情況是只要拿著有去投履歷的証明就可以申請了 (例如104的求職申請截圖)
舊 2021-11-05, 04:3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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