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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GOLDHAN
你國文、數學好像沒有很好,社會住宅早就沒說要以低收入戶為主

以你不滿的健康住宅為例共 507 戶

弱勢族群: 低收入+原住民+社會局評估的特殊戶 = 177戶 佔 35%
北市市民皆可申請的 118戶 = 23%
到北市就業就學者 25 戶 = 5%
設籍在同一行政區之居民 152戶 = 30%
青年創新戶 25戶 = 5%

代表保留給弱勢族群的最少就35%
這已經不包含多重身份別 再把用其他身分別申請的弱勢 加上後只會更高
例如你是松山區的低收入戶考量中籤率後 很可能用在籍所在區的身分去抽那152戶名額
但反之 松山區居民並沒有辦法去搶弱勢族群的177戶保留名額

還有房租便宜還是要房租,會想去租就代表市民有租房的需求啊
沒需求的人 幹嘛去租一間 每月繳上萬租金
有需求的市民 就有資格去承租 很合理啊
照你道理 父母有房的人 就算你已經成家有小孩了 你也沒資格去租嗎

另外分級租金補貼跟你用什麼身分抽沒...


我從頭到尾只說明倫社宅,這是阿伯任內興建的,沒錯吧?
https://www.rent.gov.taipei/Rental/Site/minglun
大同區明倫社會住宅
本案基地位於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5號

你說的健康公宅,(關我屁事?)
松山區健康公共住宅
https://www.rent.gov.taipei/Rental/Site/Jiankang
地址: 105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285號

你連問題在那裡都不知道?

抱歉,我知識能力太低,我認輸!
你贏了!
舊 2021-11-01, 03:18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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