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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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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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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dry2002
新聞上說的 應該都是女方家屬
甚麼叫做"不讓女兒在醫療設備齊全的醫院生產"
光這句話背後的意義你就知道女方在甩鍋
一般人生小孩都是給自己產檢的醫生
不會在生產時臨時換醫師
有多少錢做多少事 當初選小醫院一定是女方也同意
再來"羅男不僅沒能即時同意醫生以氣切替代插管治療,讓女兒承受巨大痛苦"
為什麼女方家屬當時沒爭取
這新聞在在顯示有人要讓新聞媒體帶風向
很多人在面臨醫療行為時故意不表態
出事了就怪決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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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至少把判決都看完在下評論吧,
記者的判決摘要一定有問題的,
你平常做你業內的評論都蠻有道理的。
小醫院!?台安醫院算小醫院嘛!?
台安是在醫療設備不齊全的醫院!?
氣切比插管好!?先查一下氣切吧。
不過除了這兩點,
( 因為你沒看判決 )
你的論點我贊同,
記者根本在帶風向,
他的判決摘要根本就顆顆。
這案子是105開始訴訟的,
110年更一審,
已經打了5年,4次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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