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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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LDHAN
我看的是這個 不過認同你說的 明倫真的偏貴還有調整空間
不同社宅案例的自償比率範圍可以有彈性一點
但同時拿一個地段好捷運旁的社會住宅租金來講 也不是很公平
依照北市的政策說明 為了公宅避免淪為貧民窟嫌惡設施,所以住戶是混合策略,不會只有貧民入住也採租金補貼分離,讓大家身上不會有標籤
我能理解這定價策略 會造成部份公宅定價過高 ,但同時也覺得真的有調整空間,離題不再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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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的連結有台北市110年度的資料。
都發局110年就最高補助每月1500房租。
還是明倫社宅有特別補助?
按社會局110年度低收入戶標準,有0∼4類。
(依人均收入0/2308/8079/11541/17688,5區間分類)
你覺得一家要有幾口才能付得起明倫社宅房租?
如果要吃飯,要再多幾口?
第0類最不高級。收入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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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可領取 17,668 元生活扶助費;第三口(含)以上領14,2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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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一定要工作才能吃飯,那就會升級。
可是0∼2級才有生活扶助……
低收入第4類最高級,只有18歲以下,一口補助4370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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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1,541元,小於等於17,66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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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一家四口,一人有工作,月薪46000以下,沒有740萬的房子,存款15萬以下。
要有18歲以下的成員,一人補助4370。
都成年了?很抱歉!
想領多一點,請你拿重大傷病殘障手冊去額外申請,一人上限24000元。
一般而言,想符合領到24000元補助的,都需要人半天或者全天的額外照護……
明倫社宅,基本上用價格就排除了低收入戶入住。(符合附近居民的希望)
能住進去的低收入戶,一定有特別攻略本?
其實改個名子,不要叫社會住宅,就不會起爭議了,8萬公道價也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