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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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LDHAN
另外你扯到明倫社會住宅就扯太遠 也錯誤滿滿
你如果要暗示明倫社會住宅自償率105% 多了這5% 是因為政府連窮苦人民錢也要賺
那就根本錯誤
北市新的社會住宅都是綜合型,所以租金包含了店面 停車場等
所以租金跟區域會有很大的關係,明倫就在捷運旁 生活機能好 一些租金收入本來就來比較高 換算下來自償率就變高,但明倫社宅計算下來月租約周遭市價的55折
且最重要的是台北市的公宅政策已經寫很清楚了 租金跟補貼是分開的
這個租金定價是一般身分付的金額,如果具有弱勢身分 可以額外領取不等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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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雖然我投票給阿伯,但是我不會說阿伯永遠是對的。
不看過程,只看結果。
明倫公宅自償率102%的結果是月租40500。
110年度低收入戶每戶補助最高1500元。(最低不知道是多少?)
所以月租+補貼合體只要39000元,真是太便宜啦!
(相當於自償率降低3.7%,變成98.3%?)
有需要的同學趕快去申請吧?!
如果我是低收入戶,我也只能說幹,租不起!
引用: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1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7,668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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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真的是做了很好的舉例:錢都被房東賺走。
阿伯也很委屈,我們租低收入戶沒有賺,還虧了1.7%!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提到自償率就傷感情了。
談錢一向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