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nkt
有些看起來輕描淡寫的敘述就是怪:
然後就變嚴重到要請日夜看護?
醫生證明有問題, 要不要告醫生偽造文書? 
如果有工作能力, 那麼工作上的損失也需要賠償, 敘述也沒說
|
對方是個老人,平常就沒事在家那種
突然可以免費請個傭人日夜照顧,她家人也樂得輕鬆
原本全身的老毛命全部都賴給車禍如何認證???
更何況如果拿得出醫生證明的話保險公司早就幫忙賠完了,現在就是一堆拿不出證明的事要求賠償保險公司才會說等判決,等判決人家就去告刑事,形式的法庭法官就說為什麼要等判決下來才要賠沒誠意要判你刑....LOOP
引用:
作者silent
從法官跟B方面來看,A的沒錢潦倒也是一面之詞….
|
的確從這角度來看A是片面之詞,但是B的案件值不值賠這50萬這也是B的片面之詞阿,如果有充分證據保險公司當然可以賠償,問題是現在沒證據只有B的家屬自己喊價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能賠到20~50萬應該不是擦傷那麼簡單了
那前面怎麼會說 去醫院看傷勢也沒多嚴重
法院賠錢基本有公定價. 還要有單據
如果是獅子大開口法官應該會反刁提告者吧
樓主避重就輕的講很難判斷啊
而且你親戚有花錢請律師了全交給律師去弄不就好了
你還花時間幫律師解決問題
|
與其說我避重就輕,不如說我只能從他出庭後跟我們抱怨的結果去側面了解,好像這件事已經拖2年左右了,最近走到刑事法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