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人氣實況主丁特控告遊戲橘子詐欺 推動轉蛋法
瀏覽單個文章
NNE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22
引用:
作者
Adsmt
法律並沒有明確定義什麼叫賭博。但賣禮包一般認為不算賭博。
法律並沒有「博亦類」遊戲,只有依據內容分不同年齡限定。如果遊戲可以有色情、暴力、血腥,卻不能有博奕內容,這會讓人覺得管太多了吧?
而且要成立賭博罪,必須是有現金或有一定價值以上之物品的雙向交易。像是遊戲幣可以換回現金。
你說的博奕手遊或機臺,只要沒有反向換回現金的方法,那就只算是娛樂,不叫賭博。
我覺得賭博跟毒品一樣對社會危害巨大
所有博弈遊戲/博弈代工無論是否涉及現金 都應該修法禁止 強制取締才對
2021-10-16, 12:35 PM #
184
NNEW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NEW
查詢NNEW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NEW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