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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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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MrSad
我反而覺得這狀況好笑
不知那一年起,便利商店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賣禮包,用 100 塊換取高額獎品
GooglePlay 博亦類遊戲營收總是在前十可以看到,還賺到可以買台中七期土地
台中路上博益機台店一堆
然後政府說,我們禁止賭博!!
是瞎了還是聾了 = =

法律並沒有明確定義什麼叫賭博。但賣禮包一般認為不算賭博。

法律並沒有「博亦類」遊戲,只有依據內容分不同年齡限定。如果遊戲可以有色情、暴力、血腥,卻不能有博奕內容,這會讓人覺得管太多了吧?

而且要成立賭博罪,必須是有現金或有一定價值以上之物品的雙向交易。像是遊戲幣可以換回現金。

你說的博奕手遊或機臺,只要沒有反向換回現金的方法,那就只算是娛樂,不叫賭博。
舊 2021-10-15, 09:08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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