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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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追責、處罰都是可以討論的。
你在救災的時候,還要搞清楚是純意外的災難,還是白目自己接近災難的意外?
搞到要收費,保證會出現兩種人。
1.你北就是有錢,先救我。我付錢了,我最大!
2.不好意思,沒有錢,不要救我。
(人機都來了,跟你說不要救,再原機回去?
找得到回頭車嗎?沒有,那不就白跑一趟現虧?!)
自己白目就不救?
那自殺救不救?
在別人家自殺不救,在你家公寓對面鐵門救不救?
吃藥割腕不救,你家樓下、隔壁開瓦斯救不救?
共產國家不清楚,民主國家都是先救災再說。
如果有違法、導致公共危險之類,事後對違法部分再告再罰。
有了案例,知道要付出的代價,正常人就會想一想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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