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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酒駕「未達不能安全駕駛」 撞傷騎士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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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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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1
引用:
作者
惡蟲
只是證據,不是要件,所以不會有發生傷害結果就會成立酒駕的情形。
況且實務上要起訴酒駕本來就不會以對方是否受有傷害的證據來做為是酒駕否成立的判斷基準。
明白嗎?
我去明白這幹什麼?
我又不像你有份安定的薪水
我甚至連1450都沒領到
話說回來,綠畜若是願意分我一些海角好幾億億以下的零頭
不要說是擋子彈...我連共機都會去給它打下來
沒錯!我就是陳明通所說的豬狗禽獸
https://youtu.be/vdnKDv82y24
2021-10-07, 09:44 AM #
55
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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