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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酒駕「未達不能安全駕駛」 撞傷騎士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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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1
引用:
作者
michaelweng
其間的關係是: 發生事故時, 若有酒駕, 不論酒測度數高低, 都要
移送
正確來說應該是函送
由於酒測值0.23mg/l,未達法定0.25mg/l的「移送」標準值
警方依規定製作「刑法185-3第2項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若不合格就隨案移送,合格則函送
anyway...都是要送!
引用:
作者
michaelweng
重點是[不能安全駕駛] ... 而不是發生事故
Bravo!講的好...
引用:
作者
michaelweng
就看是怎麼撞的,
要是追撞或者闖紅燈之類, 可以說是判斷力出問題
如果只是正常相撞, 不足以構成[不能安全駕駛]
丁允恭是追撞,從行車紀錄器可得知
https://youtu.be/l2kPnDHc1TQ
況且丁允恭都已經自白...
因心情不佳飲用高粱後睡覺,不料隔天還沒酒退
https://www.storm.mg/article/3977890
由此可知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明顯地在放水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1&flno=125
2021-10-07, 07:0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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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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