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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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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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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我只會説他好狗運逃過一劫(差那0·02),
但也只是逃過公訴罪的部分,撞傷人還是有民事責任的,
不過這種案子應該最後都會和解了事吧?
(除非談判如何賠償傷者時太機車和摳門,對方堅持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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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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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21-10-06, 03:2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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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