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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酒駕「未達不能安全駕駛」 撞傷騎士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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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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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海角與天涯的交會處
文章: 8
0.23...哈哈..只能說雄檢檢察官人真好
一般老百姓...先不管對方是不是佛心不與你計較還是"不敢"與你計較..告你過失傷害
檢察官大概就會先以時間因素說你還是會造成危險直接起訴了
判不判..反正讓法官去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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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自由卻怕寂寞
2021-10-06, 02:17 PM #
15
C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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