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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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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Huckebein
我看你很喜歡貼一些跟本案例毫連結不相關的來幫自己說話?
但很遺憾,包括你這篇貼的在內,我認為你的舉例並不適當
...


我提的所有案例所有,不是不相關的的案例,而是你避重就輕不想探究。

你認為OL處理此事的態度,以常理來推斷,明顯出現矛盾,OL可以保護自己,她卻沒做,導致她一再受到性侵,OL必須檢討她自己的疏失責。

高職妹這件案子,哪裡不同?依照常理推斷,高職妹在第一次受到性騷擾後,就該報警或遠離犯罪現場,也不會到後來慘遭多次性侵,高職妹報警或遠離犯罪現場了嗎?

創傷束賻者同樣也能避免自己再度受害,以常理來推斷,和加害人一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簡單明瞭不複雜,為甚麼創傷束賻者卻一再撲火,回到加害人的身邊?

都一樣不合常理,都一樣不懂保護自己,為甚麼獨獨OL須檢討她自己的疏失責任?

我前面說過,做常理推斷時,必須要有足夠資訊來佐證,隨便套用自己的常裡認知做斷定,運氣好歪打正著,你厲害,若是推斷錯誤,豈不是讓受害者再度受創?

如果用歪打正著的方式來推斷,OL這條新聞的最後結論只有一個。

OL根本不在乎自己被性侵。

既然OL不在乎自己被性侵,講一堆她哪裡做錯,她要怎樣保護自己,有甚麼意義?

如果推斷錯誤,被性侵已經夠慘了,還要面對外界莫名其妙的質疑,你叫OL如何自處?

你再重新看看新聞。

根據判決指出,此案宋男一開始並不知道自己行為是犯罪,認為自己只是「摸女人」,做錯事被抓去警局問一問,不是犯罪,也因此鉅細靡遺地自述「摸女人」的經過;甚至當警察問他是否知道犯性侵案時,他還說:「哪裡有性侵,沒有。」因此他的訊問筆錄也成為定罪證據之一。

我問你,如果OL的行為別有居心,這個敢自以為沒做錯事的性侵犯,會不會大爆料炫耀戰果?

她故意在公園等我摸,她故意穿裙子不穿內褲勾引我,她嘴巴說不要,動作卻夠浪,她很享受我摸她............

OL如果有這些曖昧狀況,這個性侵犯會乖乖閉嘴不做辯駁?

對於OL的指控,宋男坦承:「我的手指插入,有啦。」還說:「她那天沒有穿內褲啦。」可惡的是,宋男囂張供稱:「因為我第一次摸她後,發現就算欺負她,她也不會怎麼樣,所以後來就會刻意去公園等她。」還說正因為OL好欺負,所以她表示拒絕時,才會對她說:「摸一下會怎樣。」

我問你,是OL有不懂得保護自己,才遭到多次性侵,還是性侵犯看她好欺負不敢聲張,才一再下手?

不懂得保護自己的女性,就該檢討自己為甚麼被性侵?

你叫那些未成年女性,人際關係封閉的女性,精神狀況不穩定的女性,怎麼逃脫性侵犯的迫害。

我實在搞不懂,性侵責任歸屬非常明確的事,居然要受害人分攤責任,這算是常理推斷,還是反常推斷?

還說正因為OL好欺負,所以她表示拒絕時,才會對她說:「摸一下會怎樣。」
舊 2021-09-28, 08:5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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