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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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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錢不到位,就沒有什麼是應該的∼

會找暨大團隊接手,要嘛就是不想付後續的維護約,要嘛就是其他人想要這塊肉∼

結果新『團隊』接手出包了,承包商是要賠什麼

錢不到位可以不要接案。

要接就是一切照合約走,合約上有可能造成自己損失的項目正常人都不會無視。

這個案例而言該暨大教授就是承包商。
舊 2021-09-27, 03:49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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