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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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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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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ys070
沒滿65歲,然後沒有法定重症疾病或傷殘不能自理
都被列入有工作能力
才不管你是不是啃老過來

另外有留房子給你,大概就被打槍叫你賣房子
動產和不動產超過規定就別想

真要搞到符合條件,就是到65歲生活也要很低端都沒錢
老了後就有機會申請
其實還有一條路,若沒有結婚也沒子女,乾脆65歲把爸媽傳給你的房子拿去以房養老
等往生後銀行收走賣掉,遺囑立一立有剩捐給慈善團體


這不好

最貝戈戈的作法

房子賣了 錢放在銀行保管箱

然後要求政府養他

要用錢就去保險箱拿 不怕被搶被騙 只差沒利息

政府單位也查不到錢藏在哪裡

舊 2021-09-23, 02:2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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