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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我覺得樓主沒錯啊...
賣家跟系統的問題幹嘛要他去扛
一般人只能捏捏鼻子花時間退款,然後扛個侵占風險
只是樓主不打迷糊仗想跟對方走法律規範解決
要是這次法律過程能讓制度更完善
那後續的人全都得以受惠啊
我個人是不想為了幾百塊搞這麼多事
但是有人肯做我絕對舉雙手雙腳支持的
舊 2021-09-20, 07:17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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