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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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都已經讓他假釋回到社會了, 只是礙於他所犯的法, 必須戴上電子腳鐐預防再犯, 我覺得這樣的處置很合理了...
如果是刑期已滿, 拿掉電子腳鐐也就罷了, 法律層面已經盡力了...
他若再犯也只是狗改不了吃屎, 希望法律能夠考慮到他再犯, 判刑年限之後能再附加一條不得假釋...
但若是假釋後, 又能經過少數幾個人的判斷, 決定是否拿掉電子腳鐐............
那我覺得至少三位心理諮詢師下去判斷, 如果他有能力讓三位以上的心理諮詢師都認為他已無性侵再犯的可能性, 那算他有本事...
不過說真的, 要下這種判斷, 下判斷者真的該負點連帶責任...
如果負不了責任 or 不願負擔責任, 那他電子腳鐐就是繼續戴著, 那本就是他犯罪該負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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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多少位以上
而且站在心理師的立場
假如是你,你要從嚴認定?或是從寬?
這個人能否解腳鐐,全在你一念的認證
公家單位很多事都是形式化,有這個程序就要做一做
假釋犯時間到了申請假釋,被退回的有多少?
問一下教誨師的意見
抄佛經,信主....該演的都演,其他人又能怎麼?
誰有能力證明是演出來的?
記得以前有教誨師上節目
說他輔導的個案,九成離開監獄都沒有教化成功
只是為了假釋,什麼都乖乖配合
就算認知這個犯人並沒有真心改過
他也只能照著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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