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ongmong12
台灣專攻犯罪心理跟變態心理的治療師並不多....
在台灣頂多算心裡諮詢師,可以騙過我覺得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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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讓他假釋回到社會了, 只是礙於他所犯的法, 必須戴上電子腳鐐預防再犯, 我覺得這樣的處置很合理了...
如果是刑期已滿, 拿掉電子腳鐐也就罷了, 法律層面已經盡力了...
他若再犯也只是狗改不了吃屎, 希望法律能夠考慮到他再犯, 判刑年限之後能再附加一條不得假釋...
但若是假釋後, 又能經過少數幾個人的判斷, 決定是否拿掉電子腳鐐............
那我覺得至少三位心理諮詢師下去判斷, 如果他有能力讓三位以上的心理諮詢師都認為他已無性侵再犯的可能性, 那算他有本事...
不過說真的, 要下這種判斷, 下判斷者真的該負點連帶責任...
如果負不了責任 or 不願負擔責任, 那他電子腳鐐就是繼續戴著, 那本就是他犯罪該負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