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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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醫界或醫生的旁邊,
有沒有類似讓病人簽署意向證明之類的單子?
因為有的病人很皮!
有點自願放棄治療或不肯自己到院給醫生看,
但是其家屬自己若是跑來醫院問?
當然是有單方面偽證敘述的嫌疑,
但是如果已經陪同病人來醫院了,
這樣就當事人在場自述,
並有第三方當證明(也就是醫生),
不然有的病人自己來,他都不會講!
好像有責任都會推給家屬似的,
然後在家就嫌陪病人嫌的很難聽,
但是有問題又要家屬負責…真的很不公道!
只是想問問有沒有這類的機制?
讓病人自己的意願表達(並簽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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