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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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錢的例子以前說過了, 就是借給對方, 但對方等於幫我做事情.
1. 彼此認識, 但其實有做好心理準備, 對方還不出來, 而不是不想還~
2. 還不還錢其實我早就從可以"折抵"的協助事項裡面扣除, 價值自己衡量.
3. 我是用匯款的, 而不是見面拿現金, 避免瓜田李下, 端正彼此關係.
對方後來有還錢我是很訝異, 當作賺到的, 雖然沒有利息/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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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情況是彼此已經沒有關係, 過去反而是肉體關係, 那就很難平心看待.
不如不要多聯繫.
我跟那位朋友偶爾還是連絡, 維持好友關係, 偶爾她還是幫我處理點事情.
(費用當然是我承擔, 然後補貼一點她時間精力的花費)
不拖不欠, 友情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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