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四點,以我的地點,一個月破百件以上是"一定"的.
其實這種違規不太過份的我都還可以....但
1.在遠方行人是綠燈可行時,就直接按喇叭叫你不要走的一堆,或是看到你牽著小孩還加速要通過.
2.明明看到你已經要走到斑馬線了,還是就在你面前停車不讓.
3.騎上人行道沒關係,看到你要走過來,還是在人行道不減速的騎,我不要讓就會被墥到的.
4.停好停滿,停就算了,完全是人過不去的情形.
PS:1/2/3,在我心情不好時,看到都是直接擋住,然後三字經過去...每個都是很沒種的快速開走(跟著罵的,我都直接打電話,不過都是沒等到警察來,對方一定先溜走),沒水準的人就是用沒水準的方式應付.
PS2:以前車停付費 停車場時,因管理員不會檢舉,就幫忙拍照檢舉那種沒證停 親子位跟行動不方便的停車,一個月百件以上,從一開始9成亂停,直到只剩3成亂停,而管理員被那些亂停的人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