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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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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Axel_K
交通目的是使交通便利但要維持一定程度的安全。
例如雙白線來回各一個車道,如果有臨停打警示燈,
只要不影響安全之下,後面車當然得跨過對向車道才能繼續前進。



現在講的是檢舉,檢舉經常只有照片,所以才麻煩,需要程度限縮。
如果是警察開單,雖然有良莠問題,但整體其實還OK。



自己去檢舉看看,檢舉因為前車違停只能越過中線(雙白線,雙黃線)會不會開單,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全台灣警察都不會開,
只有照片??? 現在幾乎減舉都是影片了,動態違規沒影片更不可能開單。
但是警察寄罰單給你只能給你截圖照片而已,沒辦法給光碟影片罷了。
     
      
舊 2021-07-09, 01:0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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