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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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如果是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了.別人違規影響到自己檢舉是應該的也是維護自身權利...但是現在看看台灣所謂的檢舉就跟以前的告密防諜一樣...幾乎都是一堆自身對現實不滿用檢舉別人來的報復心態...這些檢舉魔人都是一回家就把行車紀錄器拿出來找出別人違規檢舉當樂趣.....老實說這些檢舉魔人是司法人員嗎?為何那些檢舉魔人被發現後都會被修理?這麼愛維護交通怎麼不在身上標示"檢舉達人"讓大家知道.起到警示作用這樣不是大家看到都會乖乖守法!
抓耙子是大家都痛恨的...其實這些檢舉者不過就是要別人倒楣受罰心裡自爽而已!真的是守法的正義之士嗎?不過就算我被檢舉了有所不爽還是會去繳罰單的.只是對這些人心裡有病同情而已.可惜是繳給監理所不是醫精神科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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