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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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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好了啦,都定讞那麼久了,在吵下去是會改變什麼嗎? 我講的不是判決翻盤喔,是精神病繼續殺人。

法院只是收爛攤而已,預防犯罪才能治根,
我對司法的厭惡只有,擺爛又要搏美名,精神病強制治療是要法院同意的,某些法官和學者或人權團體,就認為這種是國家公權力暴力,不關不治療你又知道一定會殺人了,經過精神醫生鑑定被衛生局送強制治療的案子還能僅憑自己的理想就要求放人,出事了另一批人又在那邊說為什麼不送治療啊,反正話都給他們講就好。只能說呵呵呵。

然後,我說各位,你們在這邊互相噴口水,有用嗎? 會改變什麼嗎? 大概只有發洩一下不會得憂鬱症吧。
要吵有新話題可以吵,可以移駕到本人昨天發的文,湯景華縱火案,沒人理,已經掉到第二頁了,難道這件事情沒的好吵嗎?
舊 2021-07-03, 03:54 PM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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