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tlemt
原本代書問到的公營銀行也說成數很高沒問題
但真要貸的時候又改口說之前資料沒看清楚
現在看清楚了要改貸少一點
之前也有覺得貸書不是很可靠想自己找銀行
但我買房地點不是我現在居住的地方,有往來的銀行不熟悉不給貸
房子當地的公營銀行只接受代書送件,所以我自己也無法跑
其實也不希望解約
年初的時候房仲一直表示快要可以交屋了
當時為了趕一下進度有借屋裝潢
如果解約我還要賠上裝潢也是很傷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版本中第十八條貸款約定
這部分合約有寫到,當時是抓75成的金額來立約
主要疑問是如果房仲跟代書為了滿足合約硬找了利率條件很差的貸款
買方只能吞下嗎?
畢竟這也不是因為我本身條件才貸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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