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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cj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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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簡單來說,台灣藥事法的規定,進口藥品必須先由具藥商資格者申請 BLA,就是先前台灣東洋的角色,但談判破局,此時另一個方法就是由上海復星以外商的身份來申請,但是這件事從來沒發生,就是陳時中所說的沒人來申請的意思。

需要申請這件事是台灣法規的規範,即使在緊急狀態下可以加速審核的流程,但總要先有人申請啟動流程吧。就像政府標案一樣,一直放話說我要做,但卻從來不願意投標,這個板子怎麼樣也不該打到政府屁股上吧。

連結裡面有業內人士更詳細的說明,值得一讀

http://www.facebook.com/carlos.linn...21852950026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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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舊 2021-05-23, 03:54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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