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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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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波控
為什麼定了一個規矩
就要卡在那三四級之分?自綁手腳?
現在不是應該緊急停班停課三天?

若雇主有須要堅持上工?沒辦法停的?
就讓他們自己決定


若停班停課三天,確實可壓下數字?
機會也就這一次而已,
之後就永遠無法判斷了

難道這次緊急停班三天的損失
會比之後擴增上萬 的損失 來的小嗎?

台灣雇主是沒有下限的
只要給他們自己決定,那就等於沒有停班
舊 2021-05-17, 01:17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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