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你仔細看合約 就可以知道 對於UBIKE 2.0 的一堆質疑很多都是議員亂爆料
刻意用移花接木的數據來誤導民眾
2.0 合約政府出資比1.0合約少 廠商必須提供的營運點是1.0合約要求的數量數倍
我實在看不出來哪裡虧
還有議員刻意誤導拿2.0車體價格比1.0貴很多來營造市府浪費錢
2.0車體比以前1.0的貴 關我們屁事 因為合約是要求廠商最少要建置多少站體
最少提供多少車輛
站體、車體費用是捷安特自己的商業考量問題,它們願意提高單車成本讓使用者感受好一點 硬體耐用一點 應該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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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紅字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這不是政治人物的日常嗎
利用標題殺人~利用人民不求甚解~就是要把民眾養成不會思考只會照單全收的"漁民"
只要ubike前三十分鐘有接受"補貼"....就永遠有被找不完的茶跟問題
然後一樣是補貼~小黃們的補助永遠沒有議員出來哭腰...
小黃換車補助15-35萬~多元計程車免牌照稅~免燃料稅
補助空氣汙染排放源沒問題~
補助大眾自行車前30分鐘五塊錢不行
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政治人物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