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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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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9
汽車駕駛太年輕了,經驗不足,
這種情況直接原車道煞車減速就行,
接著窗戶搖下來看你要X他媽媽或是送他中指都行,
閃大燈有屁用泥,
這不就跟那個對著樹木按喇叭的老笑話一樣,
反而還證明駕駛有注意到但未盡力防止,
還閃到車道內側反而撞個正著,
不閃說不定還不會撞到,
機車騎車方式讓人很無言,但汽車也是,平常開車應該滿霸道的,
最後判的結果我猜汽車的責任比例不會低,
以上僅個人看法,我不是法官。
舊 2021-05-12, 10:52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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