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老實說啦..
最近的一些關於警察的一些新聞事件..
只有一件事我是最最最最最在意的.
就是身為警察竟然滅證這件事。
然後我查了一下滅證罪就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身為執法人員滅證竟然只有記過調職?!!!!!!!!WTF
這...我就覺得什麼都不用說了....
執法人員可以輕易的選擇性執法,
不管什麼法律怎樣,要修法怎樣..還是刑責怎樣..
講再多都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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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一對一做法治教育是怕給法律人太大工作壓力..
所以才"一對一就好"..如果嫌少..你可以掙取一對十或一對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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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打電話給選區的立法委員,縣市議員反應嗎?
有寫信去警政署給陳家欽嗎?
你有打電話去總統府,行政院嗎?
沒有的話,講那麼多幹嘛
民主國家又不是只會投票而已,民主法治國家都是人民時時刻刻監督政府的
不然幹嘛搞公民提案平台,
結果提案就是廢除檢舉制度,放寬法律,這些最多人連署,
燃料費隨油徵收這種就呵呵呵,
這種社會現象就是高官權貴在爽啊,人民自己蠢是要怪誰。
法院的問題不過就是社會的反射而已,
所以要推修復式正義啊,高大上的法律不是人民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