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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
嚴刑峻法的最終極就是死刑
這個我到是支持一個
希望政府立法機車停放不立中柱唯一死刑
原本設計30格的機車位就是能停30台而不是只剩15台
大家也更好找機車位不會違停被開罰單
台灣的機車族龐大到無法計數
這個法絕對能讓台灣六、七成以上的人受惠
比什麼過失致死最重才10年好上百倍不只
而且還不帶任何政治因素絕對中立
管你黑藍綠紅白黃通通受惠,也通通受懲罰
這個才叫理想中的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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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怪側住?
真好笑 擺明就是你想要硬塞
來拉 按照規定的三十格機車格
哪台側住後 會妨礙其他機車側住?
別給我拿重機那種500CC以上的
就是有你這種想要橋位子 硬塞機車的人
這種才該全去斃了 這樣社會少掉多少敗類
硬橋機車 刮傷別人車 叫做什麼?
汽車被刮傷看看 看你怎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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