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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
嚴刑峻法的最終極就是死刑
這個我到是支持一個
希望政府立法機車停放不立中柱唯一死刑
原本設計30格的機車位就是能停30台而不是只剩15台
大家也更好找機車位不會違停被開罰單
台灣的機車族龐大到無法計數
這個法絕對能讓台灣六、七成以上的人受惠
比什麼過失致死最重才10年好上百倍不只
而且還不帶任何政治因素絕對中立
管你黑藍綠紅白黃通通受惠,也通通受懲罰
這個才叫理想中的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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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沒什麼不好
善良之人都是老實過日子
你害別人死,自己也別想活,一命還一命,天經地義
地球照轉,人舞照跳,少一個害群之馬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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