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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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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EAC212
既然自己都覺是是太匪夷所思的幻想文..
為什麼會得到"路上的東西別亂撿"這個結論?
路上的東西....我覺得還是要看是什麼東西吧,
手錶.手機 我覺得可以撿,但撿了要送警察局,
皮夾或包包..我個人覺得看到要繞過去不要接近.

舊布偶?!! 我以為這應該算垃圾等級,
司法機關為這東西要受理報案?!!如果是那樣..
那以後在路上什麼雜物..撿一撿都送警察局了..


你可以不要撿啊
舊 2021-04-29, 09:5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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