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飼養動物這個問題,
我思考了很久.......
我以為最好是.
1.登記戶口,登記戶口後,活著要能夠查找的到,死了也要見屍...
2.非登記業者不得任意買賣,要養就要負責到終身...
3.登記飼養時,需繳交保證金..用意是防止飼主任意拋棄,在動物死亡後拿屍體去領回保證金.....
4.沒有被登錄戶口的動物,任何人沒有主張擁有的權力,
比如某隻無主的狗.被他人飼養的狗咬死時,那是動物之間的問題,沒有人有資格出來干涉或靠北。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04-24, 08:48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