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5
足跡有延遲效果是過去的事情了, 現在說真的已經進入要不要點出來(抓)而已.
只要讓你所用的(花費)脫離以物易物, 改成你可以隨身攜帶的非主權性質交易媒介.
就完善了.
或許有些人覺得我可以鈔票帶著走, 這不就讓政府無從管起?
這對, 也不對.
看要怎麼下手而已, 極端一些, 印度搞一個廢特定面額就逼出來.
主權貨幣的重點在於"主權," 而不是貨幣, 是主權讓你可以有權力去做要做的事情.
主權要變更了, 你手頭上所有過去"保證的"就要跟著變更, 即使是你擁有的.
為什麼? 你當然可以繼續保留~ 但沒有了被賦予的權力, 那就變觀賞用了.
一個契約, 之所以有價值, 是因為開契約的人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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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近幾年才認真看待跟思考這個定義, 徹底改變我怎麼看待各種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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