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一下。
首先,簽約不是直接簽一年多的。
而是你要通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能簽長約。
這三個月表現良好在說,因為老實說我是有權利掌管生殺大權的,
這不是要威脅你也不是要炫耀我跟船長認識,而是要跟你講,認真上班才是重點。
船上工作很務實、也很現實。
給你兩個月休假是包含全薪的,
給你帶薪休假,你的職責就是要你顧好自己的身心狀態,
準備好下一次的出港,這樣的概念可以理解嗎?
要是你「鬆」過頭上船沒好表現,也是直接砍頭沒在客氣的。
我舉個例子,我不知道是泛例還是怎樣,
我再上船前有個船員,職責是負責高處維修,
可是期間他吃太胖了,大副命令他下船休假的時候減肥到適合到這個職位的體態,
至少不要連累其他同事幫他擦屁股,結果聽說他回來更胖,
船還在碼頭大副就叫他下船了,連出去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dereliction of duty.
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