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LD BIN
站在產業面的用人角度會以全球化的平均思維來看待員工待遇,在一般跨國企業裡也將員工的福利與是否能將工作與生活平衡視為吸引人才的指標之一
所以將一個人綁在海上剝奪其與家人朋友相處能夠補償的也只有薪水而已,這也是為何看起來在船上(特別是遠洋海運)的薪水看起來相較陸地上來的高的原因(公司買了這個員工24小時的全部時間了)
你認為跟出差一樣,其實說實在的其中涵義大不相同
出差有的公司飛機坐商務艙有的坐經濟艙,飯店有的住五星級有的還要跟同事共住,有的有零用金有的只能實報實銷,但除了這種公司福利差距以外基本上出差還是算上下班的,不能視為同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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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所以我只是將其簡化, 沒有分福利, 也沒有考慮各種不同待遇(經濟/商務艙)
所以寫得很直白, 就是把那12小時給完全忽略不計入.
其實以多年帶人出差駐點的經驗來看, 會很在乎這部分的, 基本上就不太會去了.
我不是刻意來反駁, 只是說出比較現實的東西, 但其實你說的是對的, 是要考量.
然而實際上出動找人來配合的情況, 我發覺很多時候, 簡化是可行的, 僅此而已.
.. 你看樓主發言內容就知道了, 如果覺得我說明的方式比較不太舒服.
這部分關於如何放大某些條件的價值, 或是漠視某些條件的價值, 焦點怎麼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