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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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如果我是編劇...
交保出來才可以整理名下資產.
然後拿一千萬給背後有力人士..
有力人士才就去喬事最後就是重判五十萬元罰金
然後全民買單賠償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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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法則不需要這樣做
五年以下不是重罪
如果願意犧牲兩年半時間,不想找有力人士,可以省下一筆錢
話說這是重大工安意外,全台灣都盯著看法官怎樣判
再有力人士喬,也不可能喬到不用坐牢,錢還是省下來比較好
最壞打算頂多跟八仙塵爆案一樣
看看八仙塵爆主辦單位的負責人
沒賠過錢給受害者及死者家屬
最後法官判到頂五年有期
下面是去年的報導,說今年中可聲請假釋
可能再過一兩個月聲請假釋獲准就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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